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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法二》答疑精華:匯兌損失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5/08/07 10:43:03 字體:

  2015年注冊稅務師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幫助考生們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wǎng)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xiàn)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稅法二》第一章“匯兌損失”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注冊稅務師:匯兌損失

  詳細問題描述:

  向所有者進行利潤分配的匯兌損失不得稅前扣除,可以舉例嗎?

  答疑老師回復:

  與股利分配相關的匯兌損益,可能有以下兩方面的原因造成:

  1、應付股利的計價幣種與對外支付的幣種不一致。例如,外商投資企業(yè)的記帳本位幣為人民幣,外方股東要求將其應得的股利的人民幣金額按董事會決議日的匯率折合為美元,以后無論哪一天實際支付,均按該美元金額支付。這種情況下,應付股利構成了外商投資企業(yè)的一項外幣負債。由于股利一旦宣告即成為一項債權債務關系,從股東權益中分離,因而此情況下的匯兌損益應當與一般的外幣往來款(外幣貨幣性項目)的期末匯兌損益調(diào)整一并處理,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2、在實際支付日購匯匯出股利時,銀行當日掛牌的賣出價與作為記帳基礎的中間價之間的差異。這屬于貨幣兌換過程中的已實現(xiàn)匯兌損益,應當計入財務費用。

  以上匯兌損失不能稅前扣除。

  追問描述:

  老師,如果某企業(yè)應納稅額是-100萬元,在稅務稽查的時候發(fā)現(xiàn)這個企業(yè)有40萬元費用不應入賬,要做調(diào)整,調(diào)整后是-60萬元,那么調(diào)整出來的40萬元用40*25%補所得稅嗎?

  答疑老師回復:

  無需補稅,您說的-100萬元應該是應稅所得吧?因為年度總的應稅所得為負,是不必繳納企業(yè)所得稅的。祝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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