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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收相關法律》知識點:民事法律事實的分類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5/02/12 16:48:46 字體:

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收相關法律》知識點:民事法律事實的分類

2015年CTA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5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稅務師《稅收相關法律》考試科目知識點,以下是網校學員“YM2013”整理的知識點內容,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民事法律事實的分類

  依是否與當事人的意志有關,民事法律事實分為自然事實和行為兩類

  1、自然事實:

  又稱非行為事實,指與人的意志無關的法律事實,包括事件和狀態(tài)。事件,是指某客觀現(xiàn)象的發(fā)生。如人的出生、死亡,自然災害的發(fā)生等。狀態(tài),是指某種客觀現(xiàn)象的持續(xù)。如自然人的下落不明、時間的經過等。

  自然事實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但其一旦發(fā)生,便會在一定的主體之間發(fā)生、變更或消滅民事法律關系。

  2、行為:

  指人的有意識的活動。

  分類:合法行為與法行為

  這是以行為的內容和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不標準。

  表意行為也非表意行為

  這是以行為是否以當事人的意思為要件作為標準的分類。

  表意行為,是指以行為人的意思表示為要件的行為,包括法律行為和準法律行為。

  非表意行為即事實行為,是指無須表現(xiàn)內心意思即依法發(fā)生法律效果的行為。

  事實行為的法律效果直接由法律規(guī)定,而不是由意思表示規(guī)定。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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