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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稅務師《財務與會計》科目易錯題:債務重組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Shadow 2022/05/23 11:21:27 字體:

稅務師備考需要我們做好一點一滴的積累,堅持到底終能成功!正保會計網校特從“每日一練”中提取學員普遍容易出錯的題和大家分享,以下是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5日中《財務與會計》科目正確率較低的稅務師易錯題匯總及點評,每周一期哦!

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下列關于債務重組的表述中,錯誤的有(?。?br style="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microsoft yahei", 微軟雅黑, arial, simsun, sans-serif; white-space: normal;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A、債務重組不能改變交易對手方
B、對合同資產進行的交易安排,屬于債務重組準則規(guī)范的范圍
C、債務重組協議中債權人必須對債務人做出讓步
D、債務人用于償債的資產必須是已經在資產負債表中確認的資產
E、債務人可以以處置組清償債務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CD
【解析】

選項B,對合同資產、合同負債、預計負債等進行的交易安排,不屬于債務重組準則規(guī)范的范圍;選項C,與原準則相比,新準則不再強調在債務人發(fā)生財務困難的背景下進行,也不論債權人是否作出讓步;選項D,債務人用于償債的資產,通常是已經在資產負債表中確認的資產,也可能以不符合確認條件而未予確認的資產清償債務,例如,債務人以未確認的內部產生的品牌清償債務,債權人在獲得的商標權符合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前提下作為無形資產核算。

【教師提示】

本題的考查方向是債務重組的文字描述題,每個選項在教材中都是有所體現的,建議對于這道題目掌握不好的學員對教材進行進一步的熟悉。大家要注意多理解、多總結,腳踏實地的把每一個知識點鞏固好。希望廣大學員能夠共同學習、共同進步,最終順利通過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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