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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稅務師稅法二易錯題:人所得稅的經營所得項目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Shadow 2022/05/23 11:02:19 字體:

做題不在量在質,其實題型就那么多,把盲點都找出來就無敵了。稅務師教材中的知識點你掌握多少了?以下是根據學員答題情況,精選的2022年05月09日到2022年05月15日中《稅法二》科目的易錯題并配以點評。你中招了嗎?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下列各項中,應按“經營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的有(?。?/p>

A、個人因從事彩票代銷業(yè)務而取得的所得

B、個人因專利權被侵害獲得的經濟賠償所得

C、投資者個人以合伙企業(yè)名義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

D、個人獨資企業(yè)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yè)資金為本人購買的住房

E、出租汽車經營單位對出租車駕駛員采取單車承包或承租方式運營,出租車駕駛員從事客貨營運取得的所得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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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選項B,個人因專利權被侵害獲得的經濟賠償所得,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選項C,應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選項E,出租汽車經營單位對出租車駕駛員采取單車承包或承租方式運營,出租車駕駛員從事客貨營運取得的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正確率】
10.94%
【點評】

本題考查的是個人所得稅的經營所得項目,該題容易出錯的選項為選項DE,參考下面內容,注意區(qū)分:

1.除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以外的其他企業(yè)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yè)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yè)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yè)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2.出租汽車經營單位對出租車駕駛員采取單車承包或承租方式運營,出租車駕駛員從事客貨營運取得的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征稅; 從事個體出租車運營的出租車駕駛員取得的收入,按“經營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出租車屬個人所有,但掛靠出租汽車經營單位或企事業(yè)單位,駕駛員向掛靠單位繳納管理費的,或出租汽車經營單位將出租車所有權轉移給駕駛員的,出租車駕駛員從事客貨運營取得的收入,比照“經營所得”項目征稅。

注:以上習題來源于正保會計網?!?/span>每日一練——免費在線測試”欄目,網校老師針對學員每日提交的測試結果挑選出有代表性的錯題進行點評。每天做題,鞏固而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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