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30 蘋果版本:8.7.3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quán)限:查看權(quán)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21稅務師試題《財務與會計》單選題:以資產(chǎn)清償債務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Shadow 2020/05/09 11:49:31 字體:

2021年稅務師試題《財務與會計》單選題:以資產(chǎn)清償債務(延考考生回憶版)

甲公司、乙公司2020年12月1日進行債務重組。重組日,甲公司應收乙公司賬面余額為216萬元,已提壞賬準備28萬元,應收賬款公允價值為182萬元,乙公司用庫存商品抵償債務,庫存商品公允價值為200萬元,增值征稅稅額為26萬元。甲公司為取得庫存商品發(fā)生運輸費用3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則甲公司因該債務重組確認投資收益為( )萬元。

A.20

B.-6

C.12

D.-9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本題考核“以資產(chǎn)清償債務”知識點。甲公司應確認投資收益額=182-(216-28)=-6(萬元)。

甲公司賬務處理:

借:庫存商品(182-26+3)159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26

壞賬準備 28

投資收益 [(216-28)-182]6

貸:應收賬款 216

  銀行存款 3

【點評】本題考核“以資產(chǎn)清償債務”知識點。

想練習更多歷年稅務師試題,可以前往稅務師題庫,歷年稅務師試題、精品模擬題、每日一練測試題都有!去做更多歷年試題>>

歷年稅務師試題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quán)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