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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要有恒心和積累,水滴石穿,功到自然成。稅務師漫漫備考路,讓我們從每一道答疑精華開始,做好一點一滴的知識積累!學員在學習中遇到的問題可以通過所報課程的答疑板提交,答疑老師們會給出有針對性的解答。為幫助廣大考生解決備考難題,特搜集整理了稅務師《稅法一》答疑精華分享給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員問題: 憑“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抵扣,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是現實生活中,取得“xxx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專用收據”是不是不可以用÷(1+3%)*3%做進項稅額計算抵扣呢? 正保會計網校老師解答: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不含財政票據,下同)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通行費,是指有關單位依法或者依規(guī)設立并收取的過路、過橋和過閘費用。 針對考試掌握上面的內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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