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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稅務代理實務》第十二章練習題答案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4/10/24 16:28:20 字體:

  為了幫助廣大學員備戰(zhàn)2015年注冊稅務師考試,正保會計網(wǎng)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稅務師考試各科目練習題,希望能夠提升您的備考效果,祝您學習愉快!

第十二章 稅務行政復議代理 

  答案部分

  一、單項選擇題

  1、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的是稅務復議機關的管轄權。

  2、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申請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征稅行為不服,必須先按稅務機關的要求繳清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方可在實際繳清稅款和滯納金后或所提供的擔保得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稅務機關確認之日起60日內(nèi)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3、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5日內(nèi)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對于復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的,納稅人可以在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nèi),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4、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選項A、C、D為行政復議中止的情形。

  5、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稅務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行為包括:罰款、沒收財物和違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稅權。

  6、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對于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決定,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zhí)行或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對于變更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決定,由復議機關依法強制執(zhí)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二、多項選擇題

  1、

  【正確答案】ABDE

  【答案解析】選項C,不是具體行政行為,不屬于復議受案范圍。

  2、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稅務行政復議的參加人有:稅務行政復議的申請人,稅務行政復議的被申請人,稅務行政復議的第三人,稅務行政復議的代理人。

  3、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對各級地方稅務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選擇向其上一級地方稅務局或者該稅務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4、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的是行政復議申請人提供擔保的方式。納稅擔保方式包括:保證、抵押、質(zhì)押。不包含留置??垩翰皇菗7绞?。

  5、

  【正確答案】BD

  【答案解析】行政復議期間稅務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zhí)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執(zhí)行:

  (1)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zhí)行的;

  (2)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zhí)行的;

 ?。?)申請人申請停止執(zhí)行,復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zhí)行的;

 ?。?)法律規(guī)定停止執(zhí)行的。

  申請人死亡,須等待其近親屬表明是否參加行政復議的,應當中止行政復議。

  6、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的是行政復議的證據(jù)。行政復議證據(jù)包括以下幾類:

 ?。ㄒ唬C;

 ?。ǘ┪镒C;

 ?。ㄈ┮暵犢Y料;

 ?。ㄋ模┳C人證言;

 ?。ㄎ澹┊斒氯说年愂觯?/p>

 ?。╄b定結論;

  (七)勘驗筆錄、現(xiàn)場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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