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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試題:緩刑的撤銷(6.6)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6/06/06 16:24:46 字體:

稅務師考試·單選題

甲因過失犯交通肇事罪被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甲在緩刑考驗期內(nèi)又犯故意傷害罪,則對甲應( )。

A.以故意傷害罪處罰,原交通肇事罪所判刑罰不再執(zhí)行

B.構成累犯,應以故意傷害罪從重處罰

C.對其所犯故意傷害罪和交通肇事罪按先并后減的原則實行并罰

D.撤銷緩刑,再將新犯的故意傷害罪判處的刑罰與前罪判處的2年有期徒刑實行并罰

以上內(nèi)容是正保會計網(wǎng)校從論壇為大家整理的2016年稅務師試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2016年稅務師備考已經(jīng)開始,你準備好了嗎?讓我們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時間,努力奮斗吧!祝您夢想成真!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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