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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稅務師試題涉稅相關法律試題解析:行政訴訟被告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水冰月 2019/09/11 17:10:42 字體:

2019稅務師考試時間為11月9日-10日,這段時間要多做題,通過做稅務師試題,真正地掌握稅務師考試知識點。下面帶來2018稅務師試題涉稅相關法律試題解析,快來做。

(2018稅務師試題)根據(jù)《行政訴訟法》及司法解釋規(guī)定,對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而當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確定被告的規(guī)則是(?。?。

A.以復議機關為被告,以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為第三人

B.以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為共同被告

C.以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為被告,復議機關作為第三人

D.由當事人選擇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二者之一作為被告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本題考核行政訴訟被告。復議機關維持原行政行為的,原機關和復議機關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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