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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稅務師《稅法一》試題:稅法的效力(3.18)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6/03/18 11:13:12 字體:

  稅務師考試·多選題

  下列關于稅法的效力與解釋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有(    )。

  A.以新稅法代替舊稅法,是最常見的稅法失效的宣布方式

  B.稅法的法定解釋只要符合法的精神及法定的權限和程序,就具有與被解釋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相同的效力

  C.按解釋的尺度不同,稅法的法定解釋可以分為立法解釋、司法解釋和行政解釋

  D.司法解釋具有法的效力,可以作為辦案與適用法律和法規(guī)的依據(jù)

  E.稅法的行政解釋,可以作為法院判案的直接依據(jù)

  以上內容是正保會計網(wǎng)校從論壇為大家整理的2016年稅務師試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2016年稅務師備考已經(jīng)開始,你準備好了嗎?讓我們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時間,努力奮斗吧!祝您夢想成真!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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