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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納稅期限
(一)增值稅納稅期限的規(guī)定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jù)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二)增值稅報繳稅款期限的規(guī)定
1.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2.納稅人進口貨物,應當自海關填發(fā)稅款繳納證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
【提示】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規(guī)定僅適用于小規(guī)模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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