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校將論壇中注冊稅務師版塊學員們分享的經典知識點進行了整理,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祝大家夢想成真!
稅款征收方式
(1)查賬征收。
(2)查定征收。
(3)查驗征收。
(4)定期定額征收。
(5)代扣代繳。
(6)代收代繳。
(7)委托代征。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1、依法可以不設置帳簿的。
2、依法應當設置但未設置帳簿的。
3、擅自銷毀帳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4、雖設置帳簿,但帳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5、發(fā)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6、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相關鏈接: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