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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題·某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2月,該企業(yè)將一臺自己使用過的設備捐贈給本市一家福利機構,該舊設備捐贈時公允價值無法得知;該設備于2009年2月購進,購進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80萬元,增值稅13.6萬元(進項稅額已抵扣),該設備已計提折舊38萬元,該企業(yè)捐贈此設備應繳納增值稅(?。┤f元。
A.0
B.1.07
C.5.46
D.8.08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該企業(yè)捐贈設備應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無法確定銷售額的,以固定資產(chǎn)凈值為銷售額,應繳納增值稅=(80-38)×13%=5.46(萬元)。
問:給本市一家福利機構,贈送為什么繳納增值稅?
答:將貨物對外贈送,屬于視同銷售行為,要交增值稅。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八)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與此不同的是,提供服務,轉讓不動產(chǎn)或無形資產(chǎn),公益性贈送不視同銷售:
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
(一)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yè)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二)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但用于公益事業(yè)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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