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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2017年稅務師考試處于備考的黃金階段,正確的學習方法對知識的學習起到事半功倍我效果。各位同學在學習知識點的同時要加強練習題的鞏固,把知識點掌握扎實。以下是正保會計網(wǎng)校教學專家編寫的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相關試題,幫助大家鞏固學習,順利通過考試!
單選題
根據(jù)民法理論,下列關于民事權利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是( )。
A、甲被購買的電飯煲炸傷,甲要求商場賠償,甲在行使請求權
B、甲、乙互負到期債務(同一種類),甲向乙主張抵銷,甲在行使形成權
C、甲要求乙歸還5000元借款,乙聲稱根本沒有借錢予以拒絕,乙在行使抗辯權
D、由于欠債,甲將其繼承的房屋出賣,甲在行使支配權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民事權利的分類。抗辯權的效力在于阻止請求權的效力,從而使抗辯權人能夠拒絕對相對人履行義務。乙否認甲的請求權,屬于一種否認權,不屬于抗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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