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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稅務師《財務與會計》知識點: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7/07/12 17:01:49 字體:

2017年稅務師報名已結算,正所謂“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還沒有開始學習的學員應抓緊時間備考,制定學習計劃來安排自己的學習進度。為了幫助廣大考生高效備考,網校依據2017年稅務師教材,整理了稅務師《財務與會計》科目的重要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學習,祝大家學習愉快!

2017年稅務師《財務與會計》知識點

知識點: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

(一)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的種類

1.讓渡現(xiàn)金的使用權而取得的利息收入;

2.轉讓無形資產的使用權而取得的使用費收入。

(二)收入確認條件

1.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yè);

2.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三)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的計量

1.利息收入

企業(yè)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他人使用本企業(yè)貨幣資金的時間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金額。

2.使用費收入

①如果合同協(xié)議規(guī)定使用費一次支付,且不提供后期服務的,視同該資產的銷售一次確認收入。

②如果合同協(xié)議規(guī)定使用費一次支付,但需要提供后期服務的,在合同協(xié)議規(guī)定的有效期內分期確認收入。

③如果合同協(xié)議規(guī)定分期支付使用費的,按合同協(xié)議規(guī)定的收款時間和金額或合同協(xié)議規(guī)定的收費方法計算的金額分期確認收入。

注:本文內容來自正保會計網校老師講義,轉載請注明來源·正保會計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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