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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逃避追繳欠稅罪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7/04/27 14:57:48 字體:

知識在于積累,天才在于學習。2017年稅務師考試已經(jīng)拉開序幕,目前為預習階段,學員可根據(jù)網(wǎng)校制定的預習計劃表來安排學習進度。為了幫助廣大考生高效備考,網(wǎng)校整理了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學習。

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

知識點:逃避追繳欠稅罪

1.客體:國家稅收征管秩序。

2.欠繳稅款是本罪成立的前提。構成本罪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有欠稅事實的存在;

(2)行為人為了不繳納欠繳的稅款;

(3)行為人轉移或者隱匿財產(chǎn)的行為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到其欠繳的稅款;

(4)稅務機關無法追繳的欠繳稅款數(shù)額必須在“一萬元以上”。

3.主體:欠繳應納稅款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構成本罪主體。 

本文是正保會計網(wǎng)校原創(chuàng)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相關推薦: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十四章知識點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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