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知識在于積累,天才在于學習。2017年稅務師考試已經(jīng)拉開序幕,目前為預習階段,學員可根據(jù)網(wǎng)校制定的預習計劃表來安排學習進度。為了幫助廣大考生高效備考,網(wǎng)校整理了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學習。
知識點:追訴期限的計算
1.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1)在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qū)徟械模?
(2)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nèi)提出控告,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
2.追訴時效中斷: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行為后,在追訴時效期限內(nèi)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訴時效就此中斷,并從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計算。
【示例】甲1990年故意殺人后潛逃。若2012年盜竊被抓,后罪單獨從2012年計算追訴時效;若2008年盜竊被抓,殺人罪和盜竊罪均從2008年計算追訴時效。
相關推薦: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十二章知識點匯總
本文是正保會計網(wǎng)校原創(chuàng)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正保會計網(wǎng)校。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