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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練習題:定金與預付款的差異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7/03/02 11:50:11 字體:

2017年稅務師考試時間為11月11日-12日,目前為稅務師備考預習的黃金階段,稅務師考試有難度,廣大考生一定提早進入備考狀態(tài)。學習除了勤奮,還要講究學習方法。學習知識點的同時要加強練習題的鞏固,把知識點掌握扎實。以下是正保會計網(wǎng)校教學專家編寫的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八章相關試題,幫助大家鞏固學習,順利通過考試!

  單選題

根據(jù)合同法理論,定金與預付款的差異主要表現(xiàn)在( )。

A.定金不具有預先支付性,而預付款具有預先支付性

B.不交付預付款不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但不交付定金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

C.定金是一種擔保方式,預付款不是一種擔保方式

D.不交付定金會產(chǎn)生定金罰則,而不交付預付款不發(fā)生違約后果

E.法律對合同約定定金數(shù)額占主合同標的數(shù)額的比例沒有明文規(guī)定,對預付款數(shù)額占主合同標的數(shù)額的比例沒有規(guī)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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