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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常用法條總結(二):行政處罰法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8/09/12 17:23:29 字體:

2018年稅務師考試時間漸進,考生這一階段備考當以考點記憶為主。眾所周知,稅務師考試題量大,僅僅對只是點有印象是不夠的,需印刻在腦袋里。正保會計網校特整理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常用法條,幫助大家增強記憶效果。以下為詳細內容:

1.行政處罰的種類

 ?。?)警告;

 ?。?)罰款;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責令停產停業(yè);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2.行政處罰聽證制度

  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聽證依照以下程序組織:

 ?。?)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三日內提出;

 ?。?)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

 ?。?)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回避;

  (5)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

 ?。?)聽證應當制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后簽字或者蓋章。

 

為了能讓考生們更加高效地備考,正保會計網校將持續(xù)提供2018年稅務師考試練習題及答案,以便大家熟悉稅務師考試范圍和稅務師考試題型,省時高效,專心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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