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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試題:買賣合同(3.21)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6/03/21 18:31:33 字體:

稅務師考試·單選題

根據《合同法》,下列關于買賣合同標的物風險負擔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  

A.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B.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依照《合同法》的規(guī)定將標的物置于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  

C.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D.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的,買受人無權要求出賣人承擔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違約責任

以上內容是正保會計網校從論壇為大家整理的2016年稅務師試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2016年稅務師備考已經開始,你準備好了嗎?讓我們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時間,努力奮斗吧!祝您夢想成真!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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