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11 蘋果版本:8.7.11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7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練習題:可撤銷民事行為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6/11/14 18:15:48 字體:

單選題

根據(jù)民事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可撤銷的民事行為亦稱“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

B.可撤銷的民事行為一經撤銷,自始無效

C.自撤銷事由發(fā)生之日起1年內當事人未撤銷的,撤銷權消滅

D.法官審理案件時發(fā)現(xiàn)民事行為具有可撤銷事由的,可依職權撤銷

  點擊進入論壇參與討論>>

  2017年注冊會計師的備考工作已經開始,為了使大家的復習更有針對性,正保會計網(wǎng)校學員在論壇中分享了注會《經濟法》科目的練習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大家備考愉快,夢想成真!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www.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