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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會經濟法多選題:不符合合伙企業(yè)法律制度規(guī)定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長夢千秋 2020/01/17 11:58:13 字體:

注冊會計師經濟法多選題

某合伙企業(yè)解散時,在如何確定清算人的問題上,下列說法中,不符合合伙企業(yè)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有( )。

A、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擔任清算人

B、只能由合伙事務的執(zhí)行人擔任清算人

C、由全體合伙人推選一個合伙人

D、只能聘請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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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D
【解析】

       本題考核合伙企業(yè)的清算。合伙企業(yè)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yè)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自合伙企業(y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因此選項BD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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