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11 蘋果版本:8.7.11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練習題:不安抗辯權的規(guī)定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4/10/11 14:36:07 字體:

  現(xiàn)在是2015年注會備考階段,正保會計網(wǎng)校為大家整理了cpa各科目的練習題,希望能夠提升您的備考效果,祝您學習愉快!

  單項選擇題

  甲乙訂立買賣合同,雙方約定:甲應于2009年9月1日向乙交付貨物,乙應于9月8日向甲支付貨款。8月底,甲發(fā)現(xiàn)乙經(jīng)營狀況嚴重惡化,并有證據(jù)證明;則在9月1日時,甲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

  A、須按約定交付貨物,但可以請求乙提供相應擔保

  B、須交付貨物,但可以僅僅先交付部分貨物

  C、須按約定交付貨物,如乙不付款可追究其違約責任

  D、有權拒絕交貨,除非乙提供相應擔保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