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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是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呂小沫 2019/05/10 16:49:54 字體:

經(jīng)濟法這個科目在注冊會計師六科考試中的難度是較低的,但是這不代表它就簡單了,不用學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六科的難易是相對的,千萬不要輕視經(jīng)濟法這一科目!一定要多多做題多多練習哦~

注會經(jīng)濟法

單選題

根據(jù)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是( )。

A、丙未按時履行支付租金的義務

B、丁駕駛機動車違反交通規(guī)則撞傷行人

C、甲假借訂立合同,惡意與乙進行磋商

D、戊辭職后違反競業(yè)禁止約定從事同業(yè)競爭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

本題考核締約過失責任。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因故意或過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銷或無效,給他人造成損失而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1)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2)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3)當事人泄露或不正當使用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yè)秘密;(4)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選項AD承擔違約責任;選項B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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