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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堅持成為一種習慣,讓放棄成為一種奢侈。不是我們沒有努力,而是我們在努力的路上沒有堅持下去,放棄很容易,可成功后的喜悅是放棄者所體會不到的。正保會計網校為廣大考生提供了2021注會經濟法易錯題解析:租賃合同(二十五),并配以教師講解。你中招了嗎?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多選題】
甲、乙、丙、丁擬設立一家商貿有限公司,就設立事宜分工負責,其中甲負責租賃公司經營所需辦公場所。因公司尚未成立,甲為方便簽訂合同,遂以自己名義與戊簽訂寫字樓租賃合同。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寫字樓租賃合同義務承擔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無論商貿公司是否成立,戊均可請求甲承擔清償責任
B、商貿公司一經成立,戊即可請求商貿公司承擔清償責任
C、商貿公司設立失敗后,戊有權請求甲、乙、丙、丁四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D、商貿公司設立失敗后,戊只能請求甲承擔清償責任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選項A、B正確,發(fā)起人以自己名義為設立公司之目的而與他人訂立合同,那么合同的當事人就是發(fā)起人和該相對人。根據《民法典》的規(guī)定,合同相對人有權選擇請求該發(fā)起人或者成立后的公司承擔合同義務。選項C正確、選項D錯誤,公司設立失敗的,債權人有權請求全體或者部分發(fā)起人對設立公司行為所產生的費用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點評:本題考核的知識點是關于發(fā)起人與他人訂立公司,公司設立成功與失敗時候,他人可以找到誰負相應的責任。本題是基本知識點的概念性考查,要理解概念的具體含義。
針對大家在做題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大家可以在網校論壇進行題目的討論,實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問,最終的目的是讓大家都能夠打下一個堅實的基礎,為以后的深入學習作好充分的準備。我們會盡量為大家準備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練習題目,也希望廣大學員能夠通過閱讀教材,認真練習和測試,以求達到良好的練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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