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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月教育機構增值稅的加計抵減額為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牧童 2020/10/26 16:51:21 字體:

注會稅法單選題

2019年12月某教育機構當期的銷項稅額為68萬元,當期進項稅額為30萬,其中有5萬是購入元旦員工福利取得進項稅額,當月該教育機構增值稅的加計抵減額為(?。┤f元。

A、3 

B、2.5 

C、4.5 

D、3.75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教育屬于生活行服務業(yè),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按照現(xiàn)行規(guī)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 12月該教育機構應納增值稅的加計抵減額=(30-5)×15%=3.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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