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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會經(jīng)濟法單選題
張某、李某為甲公司的股東,分別持股65%與35%,張某為公司董事長。為謀求更大的市場空間,張某提出吸收合并乙公司的發(fā)展戰(zhàn)略。關于甲公司的合并行為,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只有取得李某的同意,甲公司內部的合并決議才能有效
B、在合并決議作出之日起15日內,甲公司須通知其債權人
C、債權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有權對甲公司的合并行為提出異議
D、合并乙公司后,甲公司無須對原乙公司的債權人負責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jīng)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據(jù)此可知,僅張某同意,不滿足“須經(jīng)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的要求。因此,還須取得李某的同意。選項A正確;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xié)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選項B、C錯誤;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xù)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據(jù)此可知,合并乙公司后,甲公司須對原乙公司的債權人負責。選項D錯誤。
【點評】本題考核公司合并程序。首先這是公司權力機構的特別決議;其次注意合并的程序,尤其是時間規(guī)定,與分立、減資等對比記憶;最后掌握合并后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與公司分立后的債權債務承擔對比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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