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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關于和解的表述中,符合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的有(?。?/h1>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牧童 2019/09/25 11:46:32 字體:

2019年注會考試在即,正保會計網校注冊會計師練習題,是幫助大家順利通過2019年注冊會計師的重要學習工具。相信通過每天的練習,大家對《經濟法》的知識點會有更好的理解和把握,這樣在考試時就會更加得心應手。《經濟法》練習題高質量習題已經準備好了,你還在等什么!

注會經濟法

多選題           

下列關于和解的表述中,符合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的有(?。?/p>

A、和解申請只能由債務人一方提出 

B、和解申請只能由債權人一方提出 

C、在和解程序中,對債務人特定財產享有的擔保權暫停行使 

D、和解債權人未依照法律規(guī)定申報債權的,在和解協(xié)議行完畢后,仍可按和解協(xié)議規(guī)定的清償條件行使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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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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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和解申請只能由債務人一方提出,因此選項A的說法正確,選項B的說法錯誤;在“重整期間”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的擔保權暫停行使;和解程序中并沒有該規(guī)定。因此選項C的說法錯誤;和解債權人未依照破產法規(guī)定申報債權的,在和解協(xié)議執(zhí)行期間不得行使權利;在和解協(xié)議執(zhí)行完畢后,可以按照和解協(xié)議規(guī)定的清償條件行使權利,因此選項D的說法是正確的。

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注會的學習過程雖然是痛苦的,但是拿證的時候是開心的!這一路的艱辛會有正保會計網校一直陪伴著各位學員朋友的!2019年注冊會計師的考生們,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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