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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人員或組織中,可以擔任破產管理人的是( )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牧童 2019/09/10 09:21:41 字體:

你想要的生活別人正在生活著,你所盼望的別人正在經歷著。唯有向前才能離自己的夢想更近一步,也唯有奮斗才是走向理想生活的正確道路。既然選擇了注冊會計師,就要朝著它勇敢向前,每天進步一點點,基礎扎實一點點,備考也就會更容易一點點。正保會計網校專門為大家準備了《經濟法》練習題,一起來練習吧~

注會經濟法

單選題           

      下列人員或組織中,可以擔任破產管理人的是( )。

  A、破產企業(yè)的債權人代表

  B、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

  C、依法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但該所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D、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但現(xiàn)已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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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
【解析】

 根據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管理人:(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2)曾被吊銷相關專業(yè)執(zhí)業(yè)證書;(3)與本案有利害關系;(4)人民法院認為不宜擔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選項A、C均屬于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人,因此不得擔任管理人,選項D不得擔任破產管理人。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破產清算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可以擔任破產管理人。

這道練習題做對了嗎?如果做對了就接著繼續(xù)練習吧!沒做對的同學也不要氣餒!結合答案解析理解一下題意及分析,實在還有不懂的可以在網校答疑板上留言問老師哦!馬上報課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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