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12 蘋果版本:8.7.12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臨時反補貼措施期限:實施之日起不超過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牧童 2019/06/25 11:48:25 字體:

業(yè)精于勤荒于嬉,為了幫助廣大學員更好的備戰(zhàn)2017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掌握相應知識點,正保會計網校在此精選了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科目的練習題供學員參考,祝大家備考愉快,夢想成真。

注會經濟法

單選題

臨時反補貼措施實施的期限:自臨時反補貼措施決定公告規(guī)定實施之日起不超過(?。?。

A、3個月 

B、4個月 

C、5個月 

D、6個月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臨時反補貼措施實施的期限:自臨時反補貼措施決定公告規(guī)定實施之日起不超過4個月,不得延長。

這道練習題做對了嗎?如果做對了就接著繼續(xù)練習吧!沒做對的同學也不要氣餒!結合答案解析理解一下題意及分析,實在還有不懂的可以在網校答疑板上留言問老師哦!

相關鏈接:

2019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練習題精選匯總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