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20 蘋果版本:8.7.2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6年注冊會計師《經(jīng)濟法》練習題:抗辯權和留置權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5/11/24 13:39:32 字體:

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6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的練習題,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單選題

  2010年3月8日,甲向乙借用電腦一臺。3月15日,乙向甲借用名牌手表一塊。5月10日,甲要求乙返還手表,乙以甲尚未歸還電腦為由,拒絕返還手表。根據(jù)合同法律制度和物權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乙是在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可以暫不返還手表

  B.乙是在行使不安抗辯權,可以暫不返還手表

  C.乙是在行使留置權,可以暫不返還手表

  D.乙應當返還手表

  點擊進入論壇參與答題>>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