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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練習題:賠償責任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5/03/31 15:51:22 字體:

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5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的練習題,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選擇題

  甲公司與乙公司于2010年4月簽訂一買賣合同,約定2010年8月30日由甲向乙提供水泥100噸。同年5月初,甲公司所在地發(fā)生洪水災害,甲公司未將災情之事通知乙公司。同年8月底,乙公司催促交貨,甲公司未交。同年9月30日,甲公司發(fā)貨,同時致函乙公司,表明因受水災而致遲延交貨事實。乙公司因延期收到水泥而影響工程進度,被發(fā)包方扣罰工程款1萬元。有關(guān)該案的正確表述是(?。?。

  A.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遲延交貨,對乙公司被扣罰的1萬元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

  B.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遲延交貨,對乙公司被扣罰的1萬元只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C.甲公司在取得主管機關(guān)有關(guān)災情的證明后,免予承擔賠償乙公司1萬元損失的責任

  D.由于甲公司未能及時通知乙公司不能按時交貨故應向乙公司承擔1萬元損失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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