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接收最新考試資訊
及備考信息
人生要成沉淀,要有定力,一個人定力不夠會浮躁。網(wǎng)校為廣大考生提供了2022注會經(jīng)濟法易錯題,并配以教師講解。你中招了嗎?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根據(jù)規(guī)定,下列關于締約過失責任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一方當事人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給他人造成損失的,可成立締約過失責任
B、締約過失責任僅在合同成立時適用
C、締約過失責任賠償?shù)氖强善诖鎿p失
D、締約過失責任的賠償額通常大于違約責任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締約過失責任亦稱締約過錯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因故意或過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銷或無效,給他人造成損失而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選項B錯誤。締約過失賠償?shù)氖切刨嚴娴膿p失;而違約責任賠償?shù)氖强善诖娴膿p失??善诖娴膿p失要大于或者等于信賴利益的損失;選項CD錯誤。
【點評】此題需要會區(qū)分期待利益與信賴利益。兩者之間有以下幾點不同:
第一,兩者的內(nèi)涵不同。期待利益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期望通過獲得的各種利益的總和,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和因違約而導致的現(xiàn)有財產(chǎn)的減損滅失和費用的支出。信賴利益是指無過錯的一方當事人信賴合同完滿履行,在訂立和履行合同中支出的費用和代價?!?/p>
第二,對兩者保護達到的狀態(tài)不同。對于期待利益的保護可使合同在被違反的情況下達到合同被履行的狀態(tài),保護期待利益可替代合同的履行。而保護信賴利益旨在使非違約方因信賴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各種費用得到返還,從而使當事人恢復到之前的良好狀態(tài)。
第三,違約損害賠償一般應適用期待利益,只有當期待利益無法計算而合同又不存在繼續(xù)履行的可能時才適用信賴利益。
相關推薦: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