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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經濟法》每日一練:票據(jù)法律制度(11.24)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大胖 2020/11/24 08:56:49 字體:

備考注會一定要做到今日事今日畢,拖到明天再早也是耽誤。2021年注冊會計師備考已經開始,要抓住每次提升自己能力的機會,正保會計網校已經為大家整理了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練習題,下面抓緊時間做題吧!

單選題

某支票的出票人是甲,收款人為乙,乙將支票背書轉讓給丙,丙因為疏忽,沒有及時主張票據(jù)權利,直至票據(jù)權利消滅。根據(jù)票據(jù)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關于丙的權利,正確的說法是(?。?。

A、丙可以向甲主張利益返還請求權 

B、丙可以對付款銀行主張利益返還請求權 

C、丙可憑借基礎關系要求乙對票據(jù)付款 

D、丙對甲、乙和付款銀行不再享有任何權利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
【解析】
持票人因超過票據(jù)權利時效或者因票據(jù)記載事項欠缺而喪失票據(jù)權利的,仍享有民事權利,可以請求出票人或者承兌人返還其與未支付的票據(jù)金額相當?shù)睦?。支票無需承兌,沒有承兌人,即付款銀行不是承兌人,因此B選項不對。丙可憑借基礎關系要求乙承擔“民事責任”,選項C說“對票據(jù)付款”,是不對的?!军c評】本題考核利益返還請求權。利益返還請求權不是票據(jù)權利,是持票人因為超過票據(jù)權利時效或者票據(jù)記載事項欠缺而喪失票據(jù)權利,此時持票人可以找出票人或承兌人請求其返還相當?shù)睦?。利益返還請求權不適用票據(jù)權利時效的規(guī)定,適用民法中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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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每日一練題目都是網校老師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題都會有相應知識點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議您做完題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練還提供專家點評,每周根據(jù)大家的測試結果,對于正確率較低的題目進行一下點評,以幫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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