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接收最新考試資訊
及備考信息
注會報考對使用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報名的人員有何具體安排? 考場自己可以選擇嗎?帶著疑問,我們一起看下,官方是如何答復的。
答:《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fā)放辦法》已于2018年9月1日施行。為響應國家政策,做好考生服務,我們作出如下安排:
(1)允許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報名并參加考試。報名費需按照報名所在地標準執(zhí)行。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持有人選擇在涉外考區(qū)參加考試的,須使用境外發(fā)放的有效身份證件報名。
(2)使用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報名的人員,境內學歷將統(tǒng)一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認證;國(境)外學歷應由考生本人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認證,如遇審核不通過,請聯(lián)系報名所在地省級注協(xié)并按其要求辦理。
(3)初次使用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報名的人員,視同為首次報名人員,如曾使用境外發(fā)放的有效身份證件報名并通過部分科目,有效期內取得的合格成績繼續(xù)有效,待取得專業(yè)階段全部科目合格成績后,須向考試所在地省級注協(xié)提供相關證明進行成績合并,經審驗無誤后再按照要求下載保存專業(yè)階段合格證電子證書。
溫馨提示: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官方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