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接收最新考試資訊
及備考信息
吉林省長春市、吉林市、四平市、遼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延邊州的考生注意啦!2023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簡章已公布,快來看看吧~
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關于印發(fā)《2023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簡章》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財政廳(局)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
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辦法》,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制定了《2023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簡章》,現予印發(fā)。
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
2023年2月28日
提示:點擊可跳轉到對應內容~
報名條件&時間 | 交費時間 | 準考證下載時間 | 考試時間 |
2023年注會報名簡章已經公布了!這就意味著我們離報名越來越近了,注會報名一年僅有一次,千萬不能錯過報名呀!網校老師為大家準備了注會報名預約提醒,這就掃描下方二維碼預約2023注會報名提醒吧~
以下是具體內容:
2023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簡章
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辦法》,現將2023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專業(yè)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報名有關事項規(guī)定如下: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專業(yè)階段考試: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高等??埔陨蠈W校畢業(yè)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yè)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綜合階段考試: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已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專業(yè)階段考試合格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
1.因被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報名之日止不滿 5 年者;
2.以前年度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因違規(guī)而受到禁考處理期限未滿者;
3.已經取得全科合格者。
二、報名程序
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報名人員,應當通過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 (,簡稱網報系統(tǒng))進行報名,或者通過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簡稱中注協)官方微信公眾號進行報名。
報名分為注冊并填寫報名信息、資格審核和交費三個環(huán)節(jié)。
(一)注冊并填寫報名信息。
報名人員應當于2023年4月6日早 8:00—4 月 28 日晚 8:00,點擊進入網報系統(tǒng),按照報名指引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在此期間,考生可以結合本人實際情況對報考科目和報考地進行調整。首次報名人員需進行注冊并上傳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證件照片。非首次報名人員相關信息發(fā)生變動的,應當及時予以更新。
無法上傳照片的報名人員可在報名期間聯系報名所在省、 自治區(qū)、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簡稱省級注協)指定機構(詳見網報系統(tǒng)中有關各省報名信息)咨詢辦理。
符合綜合階段考試報名條件,但無法進行報名的人員, 可向報名所在省級注協查詢辦理。
(二)資格審核。
1.首次報名人員填報的國(境)內學歷信息,原則上由 網報系統(tǒng)根據身份證件信息鏈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進行認證;持國(境)外學歷的報名人員(含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持有人)填報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編號,由中注協、省級注協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認證。 國(境)內應屆畢業(yè)生報名人員的學歷信息將由中注協于 2023 年 8 月 4 日統(tǒng)一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進行認證。持國(境)外學歷的應屆畢業(yè)生報名人員,應當于2023年7月24日—8月4日(每天 8:00—20:00)登錄網報系統(tǒng)補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編號, 由中注協、省級注協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認證。
2.持非居民身份證件(如軍官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或者以軍校畢業(yè)學歷、會計或者相關專業(yè)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作為報名條件的首次報名人員,或者網報系統(tǒng)無法認證學歷的首次報名人員,應當按照要求上傳有效身份證件、畢業(yè)證書或者職稱證書等相關材料的掃描件,或者到報名所在省級注協指定地點進行審核(具體安排請以各省報名簡章為準)。
3.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報名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報名資格不予通過。
1.報名人員應于2023年6月15日—6 月30日(每天 8:00—20:00)登錄網報系統(tǒng)() 完成交費。
交費期間,為方便考生根據個人備考情況審慎交費,允許考生在考區(qū)不變的前提下,對所報科目進行調整。 報名人員完成交費后,報考科目、考區(qū)及其他相關報名信息不得更改,且報名費不予退還。
2.報名費標準按照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 財政部門制定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如需開具報名費發(fā)票,請依據報名所在地省級注協發(fā)布的報名簡章及通知公告執(zhí)行。
3.報名人員(不含應屆畢業(yè)生)完成交費手續(xù)后,可在網報系統(tǒng)查詢個人報名狀態(tài);應屆畢業(yè)生報名人員可于2023年8月7日后登錄網報系統(tǒng)查詢個人審核狀態(tài),未通過資格審核的,此前已交納的報名費不予退還。
專業(yè)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zhàn)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
專業(yè)階段考試報名人員可以同時報考6個科目,也可以選擇報考部分科目。
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職業(yè)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 二)。
考試范圍:《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大綱——專業(yè)階段考試(2023 年)》和《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大綱——綜合階段考試(2023 年)》確定的考試范圍。
四、考試方式
考試采用閉卷、計算機化考試方式。即,在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作答并提交答題結果。
考試系統(tǒng)提供了8種中文輸入法:微軟拼音輸入法(全拼)、谷歌拼音輸入法(全拼)、搜狗拼音輸入法(全拼)、 極品五筆輸入法、搜狗五筆輸入法、微軟新倉頡輸入法、速成輸入法和新注音輸入法。其中,微軟新倉頡輸入法、速成 輸入法和新注音輸入法為中文繁體輸入法,僅限港澳臺外考生及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持有人使用。考試時,考生僅可選擇使用考試系統(tǒng)提供的輸入法及其具體功能。
五、考試時間和地點
(一)考試時間。
(二)考試地點。
考試地點安排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設立的考區(qū)。
(三)關于在部分考區(qū)安排會計、稅法、經濟法、財務成本管理四個科目兩場考試。
考慮到參加會計、稅法、經濟法、財務成本管理四個科目考試考生人數較多,考點和機位相對緊張,為優(yōu)化考點和機位資源,擬在部分考區(qū)對會計、稅法、經濟法、財務成本 管理等四個科目安排兩場考試。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財政部考辦) 將根據報名及機位準備情況統(tǒng)籌安排考生參加相關場次的考試,每位考生只允許參加同一科目的一場考試,請廣大考生務必按照準考證上載明的場次和時間參加考試。
考生應當于2023年8月7日—22日(每天8:00—20:00) 登錄網報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名資格審核未通過或者未交費的報名人員,將不能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參加考試。
七、試卷評閱和成績認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協組織集中評閱??荚嚦煽兘涁斦孔詴嫀熆荚囄瘑T會認定后發(fā)布。預計2023年11月下旬可登錄網報系統(tǒng)查詢成績并下載打印成績單。
(二)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三)專業(yè)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 對在連續(xù)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yè)階段考試全部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fā)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專業(yè)階段考試合格證電子證書,并由考生自行登錄網報系統(tǒng)下載打印。
(四)對取得綜合階段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fā)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全科合格證書。全科合格證書由考生在成績發(fā)布之日起 45 個工作日后到綜合階段考試報考所在地方考辦申領,具體領證事宜請以各省級考辦通知為準。
八、考試輔導教材
中注協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大綱——專業(yè)階段考試(2023 年)》和《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大綱—— 綜合階段考試(2023 年)》,組織編寫專業(yè)階段6個科目考試 輔導教材、專業(yè)階段和綜合階段試題匯編,以及經濟法規(guī)匯編,供考生復習備考參用,不是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指定用書。上述材料由中國財經出版?zhèn)髅郊瘓F出版發(fā)行,報名人員可在當地書店、出版社指定的網上書店自愿購買。 點此查看>>
九、專業(yè)階段考試免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及《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免試管理辦法》執(zhí)行。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人員應當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辦法》和《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 等相關文件(可在網報系統(tǒng)查閱),報名完成即視為全部認 同并承諾遵守。
(二)考生下載打印準考證時,應當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應考人員考場守則》和有關考試信息,并按要求和準考證載明的考試場次、時間參加考試。
(三)考生可以攜帶不具備文字存儲功能和信息接收功能的計算器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并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和 安排。
(四)需要對考試成績復核的考生,可在成績發(fā)布后第5個工作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報系統(tǒng),提出復核申請,中注協將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成績復核辦法》 統(tǒng)一組織復核工作。 (五) 中注協將通過網報系統(tǒng) ()及官方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等發(fā)布考試相關通知,請報名人員隨時關注。
(六)報名和交費期間,如需咨詢與網報系統(tǒng)相關的技術問題,報名人員請撥打中注協考試服務電話 010— 88250110 和 010—88250119(工作日 8:00—11:30,13:00 —17:00)或者咨詢各省級注協。如需咨詢與考試政策相關的問題,報名人員可將問題發(fā)送至中注協設立的考試郵箱: 。
(七)請報名人員慎重選擇報考地,建議按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或者就地報名參加考試。同時,報名人員參加考試, 應當及時關注考區(qū)所在地省級注協發(fā)布的相關公告,遵守并配合落實考區(qū)所在地考試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
(八)各省級注協根據本簡章,可制定本地區(qū)的報名簡章或者相關辦法。各省級注協應明確考試服務電話及郵箱。
(九)特別提示。
報名人員應當注意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按照本簡章規(guī)定的辦法登錄網報系統(tǒng)或者中注協官方微信公眾號,切勿通過其他陌生鏈接登錄。 中注協不舉辦或者參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班,也不委托任何單位或者機構進行考前培訓輔導。請報名人員切勿輕信虛假宣傳,防止上當受騙。同時,中注協將協助公安機關打擊以“保過”、“真題”、“查分、改分”為幌子的違法犯罪活動。
溫馨提示: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官方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