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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幫助廣大學員備戰(zhàn)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能夠提升您的備考效果,祝您學習愉快!
知識點:已納消費稅扣除的計算
(一)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消費稅的扣除
稅法規(guī)定:對外購已稅消費品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銷售時,可按當期生產領用數量計算準予扣除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的消費稅稅款。
1.扣稅范圍:
在消費稅14個稅目中,除酒及酒精、小汽車、高檔手表、游艇4個稅目外,其余稅目有扣稅規(guī)定:
(1)用外購已稅煙絲生產的卷煙;
(2)用外購已稅珠寶玉石生產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3)用外購已稅化妝品生產的化妝品;
(4)用外購已稅鞭炮焰火生產的鞭炮焰火;
(5)用外購已稅汽車輪胎(內胎和外胎)生產的汽車輪胎;
(6)用外購已稅摩托車生產的摩托車(如用外購兩輪摩托車改裝三輪摩托車);
(7)以外購已稅桿頭、桿身和握把為原料生產的高爾夫球桿;
(8)以外購已稅木制一次性筷子為原料生產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以外購已稅實木地板為原料生產的實木地板;
(10)以外購已稅石腦油為原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
(11)以外購已稅潤滑油為原料生產的潤滑油。
2.扣稅計算:按當期生產領用數量扣除其已納消費稅。
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外購應稅消費品適用稅率
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期初庫存的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當期購進的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期末庫存的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
3.扣稅環(huán)節(jié):
(1)對于在零售環(huán)節(jié)繳納消費稅的金銀首飾(含鑲嵌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已納消費稅不得扣除。
(2)允許扣除已納稅款的應稅消費品原來只限于從工業(yè)企業(yè)購進的應稅消費品和進口環(huán)節(jié)已繳納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
新增內容:從商業(yè)企業(yè)購進應稅消費品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符合抵扣條件的,準予扣除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消費稅稅款。
(3)對自己不生產應稅消費品,而只是購進后再銷售應稅消費品的工業(yè)企業(yè),其銷售的化妝品、鞭炮焰火和珠寶玉石,凡不能構成最終消費品直接進入消費品市場,而需進一步生產加工的,應當征收消費稅,同時允許扣除上述外購應稅消費品的已納稅款。
(二)用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稅款抵扣
稅法規(guī)定:對委托加工收回消費品已納的消費稅,可按當期生產領用數量從當期應納消費稅稅額中扣除,其扣稅規(guī)定與外購已稅消費品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扣稅范圍、扣稅方法、扣稅環(huán)節(jié)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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