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30 蘋果版本:8.7.3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5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答疑精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5/06/26 15:53:58 字體:

  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火熱進行中,您是否還在為遇到難題不能夠及時解答而感到苦惱?為方便學員備考,網(wǎng)校從答疑板中整理了部分答疑精華。當然,如果學習中遇到問題,您可以到所報課程的答疑板進行提問,網(wǎng)校老師會及時問您解答!

  學員問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行為有效與否?

  回答: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單方民事行為(如訂立遺囑),無效。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實施的民事行為,一般無效。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接受獎勵、贈與等純獲益的行為有效。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與其年齡相適應的細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行為有效,比如購買文具、乘公交車等。

  如果您也對以上知識點有疑惑,建議您結合課程、輔導書再做進一步的理解,該知識點屬于注會《經濟法》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的內容,正保會計網(wǎng)校注會《經濟法》輔導老師授課中都講到過。關于備考中遇到的問題,還可以去網(wǎng)校論壇與各位學友討論,期待您的參與!

  相關鏈接:2015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第一章答疑精華

  注:本文為正保會計網(wǎng)校原創(chuàng),版權屬正保會計網(wǎng)校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