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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會《稅法》預習知識點:賬簿、憑證管理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7/03/03 16:48:13 字體:

    2017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已經開始,現(xiàn)階段是預習的黃金時期,學員可以根據(jù)網校預習計劃表來安排自己的學習進度。以下是網校依據(jù)2016年注會教材,整理的注會《稅法》科目知識點,用于預習階段學習,祝大家備考愉快,夢想成真!

第十三章 稅收征收管理法

知識點:賬簿、憑證管理

1.關于對賬簿、憑證設置的管理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發(fā)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設置賬簿。

2.關于對財務會計制度的管理

備案制度。凡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必須將所采用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具體的財務、會計處理辦法,按稅務機關的規(guī)定,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及時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3.關于賬簿、憑證的保管

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完稅憑證、發(fā)票、出口憑證以及其他有關涉稅資料的保管期限,除另有規(guī)定者外,應當保存10年。

相關鏈接:2017年注會預習階段《稅法》第十三章知識點

本文內容來自正保會計網校老師講義,轉載請注明來源·正保會計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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