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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會《審計》預習:評價專家工作的恰當性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7/02/24 11:21:15 字體:

日積月累的知識點積累是備考的基石,2017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已經開始,以下是網校依據2016年注會教材,整理的注會《審計》科目知識點,用于預習階段學習,祝大家備考愉快,夢想成真!

第十五章 注冊會計師利用他人的工作

知識點:評價專家工作的恰當性

(一)總體要求

注冊會計師應當評價專家的工作是否足以實現審計目的,包括:

(1)專家的工作結果或結論的相關性和合理性,以及與其他審計證據的一致性;

(2)如果專家的工作涉及使用重要的假設和方法,這些假設和方法在具體情況下的相關性和合理性;

(3)如果專家的工作涉及使用重要的原始數據,這些原始數據的相關性、完整性和準確性。

(二)評價專家工作是否足以實現審計目的所實施的特定程序

可能包括:詢問專家;復核專家的工作底稿和報告;實施用于證實的程序;必要時與具有相關專長的其他專家討論;與管理層討論專家的報告。

(三)評價專家的工作結果或結論的相關性和合理性

(四)評價專家工作涉及使用重要的假設和方法的相關性和合理性

(五)評價專家工作涉及使用重要的原始數據的相關性、完整性和準確性

(六)評價結果為不恰當時的措施

如果確定專家的工作不足以實現審計目的,注冊會計師應當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1.就專家擬執(zhí)行的進一步工作的性質和范圍,與專家達成一致意見;

2.根據具體情況,實施追加的審計程序。

如果注冊會計師認為專家的工作不足以實現審計目的,且注冊會計師通過實施追加的審計程序,或者通過雇用、聘請其他專家仍不能解決問題,則意味著沒有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注冊會計師有必要發(fā)表非無保留意見。  

相關鏈接:2017年注會預習階段《審計》第十五章知識點

本文內容來自正保會計網校老師講義,轉載請注明來源·正保會計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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