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11 蘋果版本:8.7.11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5年注會考試《稅法》知識點:法律責任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5/03/16 16:01:19 字體:

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5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知識點

  知識點:法律責任

  1.違反稅務管理基本規(guī)定行為的處罰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

 ?。?)未按照規(guī)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

 ?。?)未按照規(guī)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

 ?。?)未按照規(guī)定將其全部銀行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

 ?。?)未按照規(guī)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損毀或擅自改動稅控裝置。

 ?。?)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辦理稅務登記證件驗證或者換證手續(xù)的。

  2.罰款50%以上3倍以下

 ?。?)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稅務代理人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guī),造成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除由納稅人繳納或者補繳應納稅款、滯納金外,對稅務代理人處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3.罰款50%以上5倍以下

 ?。?)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鏈接】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shù)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欠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不繳或者少繳應納或者應解繳的稅款,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稅務機關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guī)定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外,可以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