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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5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知識點:房產(chǎn)稅征收管理
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
原有房產(chǎn)用于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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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生產(chǎn)經(jīng)營之月起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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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屋用于生產(chǎn)經(jīng)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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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成次月起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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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施工企業(yè)建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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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辦理驗收手續(xù)次月起納稅,辦理驗收手續(xù)前已使用的從使用當月起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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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置新建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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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房屋交付使用次月起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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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置存量房地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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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房產(chǎn)證簽發(fā)次月起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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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出借房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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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chǎn)之次月起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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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yè)建造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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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房產(chǎn)使用或交付次月起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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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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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征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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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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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chǎn)所在地繳納。房產(chǎn)不在同一地方按房產(chǎn)的坐落地點分別向房產(chǎn)所在地的稅務機關(guān)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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