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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會考試《稅法》知識點:生產銷售環(huán)節(jié)應納消費稅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5/01/27 13:50:43 字體:
  為了幫助廣大學員備戰(zhàn)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能夠提升您的備考效果,祝您學習愉快!

知識點:生產銷售環(huán)節(jié)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應納稅額計算

(一)直接對外銷售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三種計稅方法  計稅依據  適用范圍  計稅公式 
1.從價定率計稅  銷售額  除列舉項目之外的應稅消費品  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2.從量定額計稅  銷售數量  列舉3種:啤酒、黃酒、成品油  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單位稅額 
3.復合計稅  銷售額、銷售數量  列舉2種:白酒、卷煙  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單位稅額 

(二)自產自用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1.用于本企業(yè)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不繳納消費稅

2.用于其它方面:于移送使用時納稅

①本企業(yè)連續(xù)生產非應稅消費品;

②在建工程、非生產機構;

③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

自產自用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3.組成計稅價格及稅額計算:

按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售價計稅;無同類消費品售價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稅。

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消費稅稅額

應納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及稅額

組價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有幾種適用情況:

(1)對從價定率征收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

(2)對從量定額征收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

消費稅從量征收與售價或組價無關;增值稅需組價時,組價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按增值稅法中規(guī)定的10%確定,組價中應含消費稅稅金。

(3)對復合計稅辦法征收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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