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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會《經(jīng)濟法》答疑精華: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的關系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7/06/30 14:27:31 字體:

  2017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火熱進行中,您是否還在為遇到難題不能夠及時解答而感到苦惱?為方便學員備考,網(wǎng)校從答疑板中整理了部分答疑精華。當然,如果學習中遇到問題,您可以到所報課程的答疑板進行提問,網(wǎng)校老師會及時問您解答!

【問題】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的關系?

【解答】(1)合同成立即生效。大多數(shù)合同適用這種情況: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2)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辦理批準、登記手續(xù),并以此為生效要件的,當事人辦理了批準、登記手續(xù)后開始生效。

(3)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

(4)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

(5)被確認無效的合同,自始無效(自合同成立時即無效),故不存在生效問題。例如,甲委托乙外出買一批商品,乙與丙惡意串通,訂立合同,擬從丙處購買一批殘次商品。則,乙、丙訂立的合同自訂立時起就沒有效力。

(6)可撤銷的合同被撤銷后,合同自始無效;但被撤銷前或不被撤銷的,是成立并生效的。

例如,甲、乙兩人于2016年6月1日訂立服裝買賣合同,后乙察覺受甲欺詐,遂于2017年3月5日提出撤銷之訴,法院于6月15日作出生效判決:撤銷該合同。則該合同自2017年6月15日起失去法律效力,其效力可以追溯至合同簽訂之時,即2016年6月1日。

  如果您也對以上知識點有疑惑,建議您結合課程、輔導書再做進一步的理解。關于備考中遇到的問題,還可以去網(wǎng)校論壇與各位學友討論,期待您的參與!

  注:本文為正保會計網(wǎng)校原創(chuàng),版權屬正保會計網(wǎng)校所有,未經(jīng)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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