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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6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知識點:反傾銷措施
1、臨時反傾銷措施
初裁 決定確定傾銷成立,并由此對國內產業(yè)造成損害的,可以采取下列臨時反傾銷措施:征收臨時反傾銷稅;要求提供保證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
2、價格承諾
傾銷進口產品的出口經營者在反傾銷調查期間,可以向商務部作出改變價格或者停止以傾銷價格出口的價格承諾。
3、反傾銷稅
終裁決定確定傾銷成立,并由此對國內產業(yè)造成損害的,可以征收反傾銷稅:反傾銷稅原則上僅適用于終裁決定公告之日以后進口的產品;反傾銷稅的納稅人為傾銷進口產品的進口經營者;在任何情形下,反傾銷稅稅額不超過終裁決定確定的傾銷幅度;反傾銷稅的征收期限不超過5年,但經商務部復審確定終止征收反傾銷稅有可能導致傾銷和損害的繼續(xù)或者再度發(fā)生的,反傾銷稅的征收期限可以適當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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