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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冊會計師《稅法》復習資料:增值稅與營業(yè)稅的劃分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5/11/24 18:50:10 字體: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學習中的遇到的知識點,希望對大家備考有幫助,學習中遇到問題,可以去網校論壇討論或去所報課程答疑板提問。

  知識點:增值稅與營業(yè)稅的劃分

  1.資產處置: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同時一并銷售的附著于土地或者不動產上的固定資產: 凡屬于增值稅應稅貨物的,繳納增值稅;凡屬于不動產的,按“銷售不動產”稅目計算繳納營業(yè)稅。

  2.資產重組:納稅人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資產重組,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其中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征收增值稅。

  3.電梯銷售與維修:對企業(yè)銷售電梯(購進的)并負責安裝及保養(yǎng)、維修取得的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稅;對不從事電梯生產、銷售,只從事電梯保養(yǎng)和維修的專業(yè)公司對安裝運行后電梯進行的保養(yǎng)、維修收取的收入,征收營業(yè)稅。

  4.二手車經銷:經批準從事二手車經銷業(yè)務的納稅人,收購二手車時將其辦理過戶登記到自己名下,銷售時再將該二手車過戶登記到買家名下,屬于銷售貨物的行為。應按照現行規(guī)定征收增值稅。

  除上述行為以外,納稅人受托代理銷售二手車,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不征收增值稅;不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視同銷售征收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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