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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注冊會計師《經濟法》高頻考點:債務人財產的范圍。本考點屬于《經濟法》第八章企業(yè)破產法律制度第四節(jié)債務人財產的內容。
【內容導航】:
1.基本范圍
2.不屬于債務人財產的范圍
3.債務人財產的收回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熟悉本考點。本考點屬于客觀題的常設考點。
【高頻考點】:債務人財產的范圍
注:全文轉載或部分轉載本文請注明“來源:正保會計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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