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11 蘋果版本:8.7.11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5年注冊會計師《經(jīng)濟法》復習資料:支票的記載事項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5/08/24 14:04:39 字體: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學習中的遇到的知識點,希望對大家備考有幫助,學習中遇到問題,可以去網(wǎng)校論壇討論或去所報課程答疑板提問。

  知識點:支票的記載事項

記載
絕對必要
①表明“支票”的字樣;
②無條件支付的委托;
③確定的金額;
④付款人名稱;
⑤出票日期;
⑥出票人簽章。
相對必要
付款地:未記載付款地的,付款人的營業(yè)場所為付款地。
出票地:未記載出票地的,出票人的營業(yè)場所、住所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為出票地。
授權補記
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前,不得背書轉(zhuǎn)讓和提示付款。
付款
①支票限于見票即付,不得另行記載付款日期。另行記載付款日期的,該記載無效,而非支票本身無效。
②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0日內(nèi)提示付款。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