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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冊會計師《經(jīng)濟法》復習資料:重整程序終止的情形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5/07/20 14:50:20 字體: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學習中的遇到的知識點,希望對大家備考有幫助,學習中遇到問題,可以去網(wǎng)校論壇討論或去所報課程答疑板提問。

  知識點:重整程序終止的情形

 ?。?)在重整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jīng)管理人或者利害關(guān)系人請求,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止重整程序,并宣告?zhèn)鶆杖似飘a(chǎn):

 ?、賯鶆杖说慕?jīng)營狀況和財產(chǎn)狀況繼續(xù)惡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②債務人有欺詐、惡意減少債務人財產(chǎn)或者其他顯著不利于債權(quán)人的行為;

 ?、塾捎趥鶆杖说男袨橹率构芾砣藷o法執(zhí)行職務。

  (2)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計劃草案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止重整程序,并宣告?zhèn)鶆杖似飘a(chǎn)。

  (3)人民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草案的,終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4)重整計劃草案未獲得債權(quán)人會議的通過且未獲得人民法院的強制批準,或者債權(quán)人會議通過的重整計劃未獲得人民法院批準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止重整程序,并宣告?zhèn)鶆杖似飘a(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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