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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5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知識點:重整期間的效力
(1)擔保權受限 | 重整期間,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chǎn)享有的擔保權暫停行使?!?/td> |
(2)融資擔保 | 重整期間,債務人或者管理人為繼續(xù)營業(yè)而借款,可為該借款設定擔保。發(fā)生費用與債務屬“共益?zhèn)鶆?rdquo;。 |
(3)取回權受限 | 債務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財產(chǎn),該財產(chǎn)的權利人在重整期間要求取回的,應當符合事先約定的條件?!?/td> |
(4)對出資人的限制 | 重整期間,債務人的出資人不得請求投資收益分配?!?/td> |
(5)對管理層的限制 | 重整期間,債務人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向第三人轉(zhuǎn)讓其持有的債務人的股權。但是,經(jīng)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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